公司治理(Corporate Governance)是指公司組織中,董事會、經理人、股東、監察人(監事)等相關人員與組織的權責分配、監督、及資訊揭露等制度,確保公司運作公開透明、保障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權益,並促進公司長期發展。
雖然可能是小公司,但有些公司治理的知識也是要知道,在 107 年(2018 年)公司法大幅修改以後,我剛好經歷修改前與改制後的兩個情況, 2018 以後經營者在公司治理上要花費的心力增加了許多。
一般公司組織的基本結構大概有兩種勢力:股東會、董事會。
股東基本上就是投資公司的人,股票本身有表決權,因此股東本身的權利,包括盈餘分派請求權、剩餘財產分派請求權,董監事的改選。
監察人主要是監督公司業務及財務,查核會計帳冊,防止董事濫權或違法。
董事會裡面會有董事長跟董事,主要負責公司重大政策、經營方針之決議。其中董事長是公司法定代表人,對外代表公司,對內主持董事會。通常初創公司的總經理也身兼董事長。
總經理在公司治理上被分類為經理人,主要由董事會指派,負責日常營運,包括執行公司政策及管理團隊等工作。
在內部治理方面,公司的內控制度大概執行了多少,有沒有可以監視或有決策資訊的流程,例如權限的核決,什麼情況需要公開資訊給股東們或是投資人們。會議間的議事規則怎麼做等等。
107 以後的公司治理發展重點於:強化董事會職能,讓董事長跟總經理的職權是分開的。另外就是最近常常提到的 ESG,公司怎麼樣可以永續經營同時滿足對於社會應盡之責任。以及內部有沒有什麼機制滿足法規要求或是治理要求。